关于推进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发展的提案
民进北京市委员会
问题及分析: 停车难是北京市交通体系管理面临的关键性难题,是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社会和民生问题。截至2017年4月底,北京市备案经营性停车位为1,955,067个,正式施划的停车位超过400万个,但与577.1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相比,仍存在巨大缺口,中心城区停车位缺口更是高达85万个。为了更好地解决停车难问题,建议在政府有效支持下,创新思维,将发展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作为重要的破解手段。 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支持的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,能够充分利用智能移动终端和电子支付工具,通过错时共享,实现全市闲置、闲时停车资源随机、随时、随地共享和高效整合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盘活现有停车资源,提高停车位利用效率。 根据调查,在各类停车位中,居住小区停车位占57.85%,单位大院占3.58%,都可以作为共享停车的重要参与对象。根据计算,中心城区通过互联网共享停车每天可释放车位20万个左右,相当于再建100个大型停车场。此外,一些非备案停车位如果能加以挖掘利用,将释放更大的潜能。同时调查显示,大部分车位主有意愿将车位共享。 事实上,北京市已经充分认识到错时共享停车的意义。部分企事业单位已经在属地街道办事处和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下,与周边居民实行错时共享停车,并取得了较好效果。《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鼓励“国家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将机动车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,并可以实行有偿使用。”“单位或者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。”这为北京市推进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提供了法律依据。 同时,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展露的诱人商机,也已吸引了众多社会资本的参与,竞争者数以百计,比如U-Parking、丁丁停车、ETCP、“共享停车”等,分别根据自身技术和经营模式实现了自我发展。但总体而言,现有的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基本上处于摸索阶段,还存在诸多问题,尤其需要政府在其初期发展阶段给予引导和扶持。 实施互联网共享停车中存在的问题 共享停车相关方未形成合力,各方利益尚未协调。 与共享单车、网约车不同,共享停车指向的是静态的停车位,涉及的环节更为复杂,利益协调难度更大。共享停车涉及到业主、物业公司、车主、平台方等多方的利益,包括车位共享的安全与信用、利益分配、结算方式、单位收费使用等问题。而目前共享停车主要发展力量在民间,规模小、步子慢,不能形成主要力量。比如丁丁停车、嘀嗒停车,业务设计虽符合共享停车的各要素要求,但由于盈利模式和经营能力限制,规模还非常小,对解决停车难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。 缺乏统一的车位资源管理、计时计费系统等成型技术平台。 目前已有的各停车平台在技术,以及实现盈利的技术支持方面存在很大差异,各停车场基本还是难以逾越的“孤岛”,不能连片开发,相互共享,对于统筹解决整个城市停车难问题,还不能发挥主流作用。比如ETCP,虽已实现二轮融资,资金充裕,但受技术条件限制,并不支持单个车位的共享。 缺乏政策支持,共享停车难以成规模发展。 共享停车缺乏相关政策保障和支持,发展模式不统一,停车资源不能共享,企业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局限性大。以ETCP为例,其盈利主要依靠大数据分析、车场广告植入等,对共享停车的拓展贡献有限。小而散的发展模式,既不符合政府需求,也不能从根本上发挥共享停车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 建议: (一)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,明确发展各方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解决好参与各方利益关系 利用经济杠杆和先进技术两个手段,以公益思想为先导,调动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。一是要树立全社会共享的公益思想。把共享停车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,调动全社会共同响应参与。对有贡献的单位、个人予以表彰奖励。同时发挥媒体力量,加强舆论宣传,积极营造良好的共享停车发展舆论环境。二是要坚持市场化发展原则。明确发展各方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解决好参与各方利益关系。对于参与共享的单位和个人,要做到利益分享合理化,分享时段的制度化,超时分享的超倍费用支付,失信分享的信用公示等措施,保证契约的严谨性。三是要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。企业重点做市场、技术以及服务,政府负责协调业主、开发公司、物业单位等关系,建立停车征信、法规、价格体系,保证各方利益和共享约束机制和内容得到充分体现。 (二)发挥政府的引导与主导作用,将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作为“互联网+公共服务”的延伸,纳入城市静态交通建设规划 政府应作为“互联网+共享停车”的主要推动者和发展主体。一是考虑将其纳入政府公共工程。通过出台政策、制定规划、提供财政资金等方式,强势推动,必要时可成立专门机构对共享停车的发展进行专业指导、管理、支持和协助。二是引导共享停车硬件投入。将不同区域进入共享停车范围的停车设施,包括计时计费设施、道闸、地锁、电子计费杆等,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对待,采取政府投资为主,社会投资为辅模式,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改造,以加速停车设施的共享化步伐。三是主导建设共享停车信息服务平台。建立统一的、可以吸纳各类停车位信息的便捷、大信息量的终端平台,方便车主和业主使用。通过对备案的100万个车位和借助共享经济释放出来的海量新车位,进行信息化管理,实施全市车位共享的有效监控。 (三)做好政策研究和保障机制建设,引导企业先行先试,鼓励政府资源与优势企业结合 政府要制定政策,扫清壁垒,放活市场。一是建立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。鼓励创新,引导企业、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,以及资本、技术等向共享停车领域倾斜,同时制定标准和规范,为统一共享停车市场打好基础。二是加强对共享停车发展的系统研究。共享停车领域有许多技术难题需要攻破;对国计民生和其他产业的影响,也需要做出精准的分析,以便政府正确决策。三是鼓励企业先行先试。特别在收费、税务等难题进行试点,扶持重点停车企业做强做大、支持企业兼并,并将政府资源与优势企业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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